6月6日,深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令人发指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苏观儿因家庭纠纷,竟持刀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未过门儿媳以及一名帮自己打工的女子,其未过门的儿媳还怀有身孕。虽然苏观儿当庭认罪,但其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苏观儿存在家庭精神病史,申请进行精神司法鉴定。”法庭经合议后,同意对苏观儿的精神状况进行调查。
法庭调查显示,被告人苏观儿和被害人胡某系再婚夫妻,共在龙岗街道龙升路经营“营养炖品店”,被害人兰某是苏观儿的儿媳,与另一被害人陈某在店内帮工。
2007年2月10日16时许,胡某与他人打电话,苏观儿怀疑妻子与有暧昧关系的异性讲话,遂上前阻止,两人互相殴打。在一旁帮工的陈某也帮助胡某责怪苏观儿。
事隔两天,12日凌晨,苏观儿与胡某在店内阁楼上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肢体推打,苏观儿愤恨之下,去楼下厨房拿了把菜刀返回阁楼,朝胡某脖子上砍了一刀,又朝其头上砍了数刀,致其死亡。接着,苏观儿又持刀下楼,杀死住在一楼的陈某。此时,被告人未过门的儿媳兰某在店内一楼小房间里睡觉被惊醒,被苏观儿堵在房间门口。兰某向其求情:“我还怀着孩子,你放过我吧。”兰某边说边退回房间,但苏观儿仍将兰某砍死。
之后,苏观儿换过衣服,并从三位被害人身上搜出现金约2000余元,于凌晨5时许坐车逃往江西吉安。接到报案后,警方很快锁定苏观儿为嫌疑人。第二天,公安机关在吉安市一旅馆内,将苏观儿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胡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切颈部,致颈静脉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陈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中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锐器砍切颈部致左侧颈动、静脉破裂及右侧静脉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兰某系被他人用砍切器砍切颈部,致颈动脉与静脉离断,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其子宫内胎儿系缺氧窒息死亡。检察机关认为,苏观儿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庭审理中,苏观儿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承认。他的辩护律师说:“苏观儿的父亲、二哥、女儿都有精神病,苏观儿因琐事做出此事,不能排除其存在精神方面问题,请法庭准许对其进行精神司法鉴定。”法庭合议后,同意对苏观儿的精神状况进行调查。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