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择校生?如何报考择校?择校如何收费?
答:为满足学生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公办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可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
报考择校的考生须填报择校志愿,择校志愿另有代码,如深圳中学和深圳中学(择校)是两个不同的志愿。填报了某校志愿并不等于填报了该校的择校志愿。择校志愿须按规定填入相应批次。
按规定,择校生须另交择校费,统一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划线和录取。
问:没有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怎么办?
答:对于部分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参加补填志愿。但这类考生只能补填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补录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如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报名,申请补录。
六类考生优先录取
●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的,可申请免试直接升入普高或职高;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的考生,优先安排录取。
●凡在初中阶段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等受到区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学生。
●凡在初中阶段在体育、科技、学科、文艺竞赛中获市以上奖励的学生。
●散居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军属子女、归侨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优抚办法中所列的烈士子女等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加分投档录取的照顾。
●在深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子女,给予原始总分增加10分投档录取的照顾,由市招考部门将名单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