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场:
赵先生踢电梯10多脚
南山儿童世界商场的负责人姜先生在看了报道后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他说感到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他认为报道比较客观,但有倾向性,事实也有出入。他再三肯定了赵先生的救人义举,但认为造成扶梯的损毁是赵先生的脚踢行为。他说赵先生不是踢了一脚,而是踢了10多脚。
姜先生说,目前商场已向电梯维修公司报价,但仍未最后确定费用,费用确定后公司将以法律途径向赵先生索赔。
3.顾客:
不为救人行为后悔
见义勇为的赵先生
看了报道后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说本报报道是客观真实的,数十名现场目击的顾客可以作证,他事后踢的那一脚并没有对扶梯造成损害。
赵先生说,事件发生后,有近百人围观,当时有人要叫警察要叫消防员,但商场保安和服务员说他们管不了这事,并说商场可自行解决,但过了数分钟孩子的手还卡在那里。看到孩子脸色都变了,而孩子母亲伤心无助的样子,他没有多想就果断施救,在场的保安和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他的施救行为,表明他们当时是默认的。
赵先生称他与潘女士母子素不相识,完全可以站在人群中看热闹,但良心驱使他挺身而出。事实上,小孩被救后,在场的保安和工作人员没人过问孩子的伤情,商场的一名年轻男子却一把拖住他,说他损坏了电梯要赔偿,并说了许多难听的话,这让他感到非常意外和寒心。赵先生特别强调一个细节,在粤海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有人当场称赞他是活雷锋,但那位年轻人竟说:“雷锋已经死了”。
赵先生说他救人完全出自一种本能和良心,压根就没有想到要被称赞,他是一个做小生意的,只想凭自己的勤劳养家糊口,平平静静过日子,也不想借新闻报道来扬名或捞取什么,他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绝不是商场说赔就赔,而要由有关职能部门或裁判机构说了算。如果被判定要赔维修费,他愿意支付,“5000元并不算什么,关键是公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