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8日)报道的《顾客情急救男童损坏扶梯遭索赔》刊发后,引发市民热议,热线电话也空前火爆,昨天下午至晚上,热线共接到200多个电话,九成多市民认为赵先生情急救人的义举要肯定、要褒扬,商场的索赔行为不得人心,法律界人士认为赵先生的救人举动属于紧急避险,即使损毁电梯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救幼童的母亲潘女士称万一有关方面判定赵先生要赔付扶梯维修费,她会为赵先生支付每一分钱,决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吃亏。
1.读者:
商场不应在细节上斤斤计较
部分市民看完报道后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纷纷拿起电话拨打热线。经工作人员统计,前100个热线电话有97个高度赞扬赵先生的救人义举,并且认为商场的索赔行为不近情理,也不得人心,商场为区区5000元赔偿,将给自己造成巨大的声誉损失,商场的索赔行为是不明智的。只有3个电话认为商场索赔有其合理因素,不应该对这种依法维权的行为一棒子打死。
深圳海关的韩先生认为,当时情况紧急,救人要紧,而且赵先生是在孩子被卡数分钟仍无人施救的情况下挺身而出的,事后证明赵先生的施救行为是正确的,没有对孩子造成损害。韩先生认为,商场要对其管理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从报道的情况看,潘女士在选定玩具正准备埋单的一刹那,孩子被卡了,商场说潘女士未尽到监护义务,也就是说事故的发生潘女士应负一定的责任,但对于一个儿童商场,电梯口没有服务员或保安员守候显然是管理的疏漏或服务不周,成年人带孩子到儿童世界商场来消费,这是特殊的消费群体在特殊的消费场所,商场应该预先有防止监护人一旦出现疏漏的安全措施。
福田区城管办的谭先生认为,赵先生的行为是一个整体,不应分为前半部分后半部分,他认为赵先生救出孩子后踢一脚电梯是一种正常的情绪发泄,况且电梯套的损坏到底是掰坏的还是踢坏的很难说清。谭先生还举例说,他曾带着儿子散步,儿子被路中的一块石头绊倒了,他在责骂那位缺德鬼将石头置于路中的同时也气愤地将石头踢了一脚,这只是一种情绪的发泄而已。
周先生认为,赵先生危急时刻救人应该肯定,但如果能证明赵先生是在救了人后再将扶梯踢坏,表明赵先生的情绪失控,从法理上赵先生应该承担为一时冲动所付出的代价,商场据此依法索赔应得到理解。事情的关键是看扶梯套的损坏是在救人过程中还是之后。
参与讨论的绝大多数市民认为,商场方面不应该在赵先生救人的细节上斤斤计较,而应该以人为本来处理这件事,以宽容大度的态度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打电话的有打工一族、有教师、学生、国家公务员,有家庭主妇,范围之广让记者感到意外。市民段先生说,这个报道很有意思,当金钱、道德、良心,出现矛盾的时候,该如何取舍?段先生希望本报作出跟踪报道,市民也可以上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