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会议。破产清算组公布:截至2007年5月20日,大鹏证券已变现的破产财产总额为人民币逾2.64亿元,支付破产费用、税款等人民币逾3191万元。会议推出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人民币逾2.32亿元。
记者了解到,昨天的债权人会议共有68家债权人出席,其中57家债权人同意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4%。会后,将由破产清算组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经过破产清算组前段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的审核,确认的债权有71户,总计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逾35.09亿元;审核不予确认的债权有13户,不予确认的总金额为人民币逾3.97亿元,占债权申报金额的8%。在本次分配中,对于劳动债权和申请优先受偿的债权予以全额提存,对于因各种原因而未审核完毕的或因取回权不成立而可能转化为破产债权的债权均按受偿比例予以提存。本次参与分配及提存的破产债权总额为人民币逾51.05亿元。
据悉,本次会议之后,大鹏证券的破产清算工作将继续有条不紊地进行,并适时实施再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