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一网讯 去年春节后,16岁的江西女孩阿莲来深圳打工十多天,便在工厂意外遭硫酸毁容,在一审胜诉获赔35.9712万元后,因厂方上诉至今未得赔款,后续治疗无法开展,一年多来都只能睁着一只眼睛睡觉。昨日,阿莲的父亲和委托代理人从江西老家赶来深圳中院了解二审开庭事宜。
据介绍,阿莲1991年5月出生。去年春节后,在深圳开厂的老乡说服阿莲来深圳打工,但工作了16天后,去年2月18日晚,阿莲在加班时摔倒在工厂刚被浓硫酸消毒过的湿滑的卫生间内,造成面部烧伤,厂方将她送到坪山人民医院,后又转入市二医院烧伤科,其间一直未通知阿莲父母,还是一名病友帮她联系了家人。后经诊断,阿莲为右眼、面、颈部化学灼伤深2度,伤残等级为3级。
现在阿莲的右眼无法闭合,每天都要痛苦地睁着眼睛睡觉。而阿莲工作的工厂经法院调查未办理工商登记,为非法用工,老板也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庭审时被告也辩称阿莲不是在他们的工厂工作造成的伤害,虽然一审法院经调查认定阿莲受聘与受伤过程属实,且受伤时还未满16岁,被告属违法雇用童工并致童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属工伤范围,根据规定,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去年12月31日,一审法院龙岗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定阿莲获赔359712元。
一审期间,阿莲的父亲带着她来回深赣两地十余次,仅路费就花去两三万元。但深圳的法律援助人员给予他们无私的关怀,阿莲的委托代理人、远亲徐春华表示,他们此次来深圳,是希望中院能够尽早开庭,同时带来两面锦旗希望送给一审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和为他们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龙岗区街道法律服务所律师叶英特。昨晚记者联系了叶律师,其表示愿意继续为阿莲的二审提供法律援助。
编辑:洪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