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集团老大张勇泉等七名嫌疑人受审,被控三宗罪
备受外界关注的深圳涉黑集团老大张勇泉等7名嫌疑人近日在宝安区法院开庭审理。这个集团是在去年广东公安机关开展的“粤鹰2”行动中被打掉的。公诉机关列举了张勇泉的三大罪行:强占别人股份、殴打他人,收高利贷砍断借债人四根手指。
公诉人指控称,被害人邓某于2004年8月向张勇泉集团借高利贷7万元,后邓某未能及时还款。张勇泉带领魏斌、周平安等人,将邓某及其司机、朋友杨某父子挟持上车,带至深圳罗湖区黄贝岭村某号楼看管,强逼邓某将其建设中的观澜某市场51%的股份转让给张勇泉。
公诉人指控,受害人李某原替张勇泉管理某市场工地。后来,张勇泉怀疑李某收受工程回扣,并挪用现金20万元。2006年1月18日下午,张勇泉纠集魏斌等人,以吃饭为名,将李某骗到南山区某站二十中队,并抢走李身上5万多元现金及金项链、金链牌、金戒指、手机等物品。随后,张勇泉指使周平安将李某带至湖南郴州火车站丢下。
公诉人称,2005年5月,卢俊庭因开赌档而向张勇泉集团借2万元高利贷,并由被害人冼某担保。后卢俊庭无法偿还高利贷,向魏斌说自己不还钱是因为冼某阻止。魏斌向张勇泉请示后,雇佣“大明”等人(另案处理)伤害冼某,并安排汤群为被雇者开车,并让卢俊庭从中配合。2005年12月16日凌晨2时许,卢俊庭按照事先商定,先带冼某等人在福田区八卦岭某俱乐部休闲,在离开时,被雇者将冼某的4个手指砍断。公安机关在逮捕张勇泉时,在他办公室搜出了四根断指的照片。
当天冼某出庭,向张勇泉集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魏斌在庭审中则称,他在公安机关交代,是他雇佣“大明”等人一事,完全是因为“胃痛,受不了痛苦所以乱说,其实完全没有这回事。”公诉人质问他,为何在公司处搜出冼某手指被砍断的照片,魏斌称是别人拿来给他的,不是自己干的。
由于被告人众多,庭审连续进行了两天,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于近日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