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广才最后拿到了2500元赔偿协议书。本报记者 孙涛 实习生 王子荣 摄
警方称事涉工伤赔偿引发纠纷不能定性为绑架
来自湖北的詹广才工作时摔伤左臂,4年来一直找工厂要求工伤赔偿,本月4日再次到深圳松岗街道碧头村第三工业区精而美电镀厂前讨要赔偿时被保安强行拉上小货车送走。詹广才称自己被绑架,并于当天报警。
詹广才告诉记者,2004年他为厂里做临时工刷油漆时不慎摔下跌伤左臂,导致目前左手不能握拳,2004年他与工厂为此事达成协议,工厂一次性赔偿1000元,不负责其他任何后果。劳动部门调解过一次,要求詹广才去做工伤鉴定,詹称由于病历在老板手中,无法做工伤鉴定。2005年及2006年詹广才又两次前往工厂讨要工伤赔偿。本月4日,他再次到工厂时,双方在厂门口发生纠纷,詹广才称自己被两名保安强行拉上小货车,上了广深高速,晚上7时左右在东莞中堂镇出口附近,车上的保安露出两把刀,告诉他是老板安排要把他身上钱弄光衣服剥掉,还说要杀掉他。詹广才说保安搜走了他的600多元钱和一部手机,车停下,保安让他下车。他转身下车,走了很远的路找公用电话亭报警。东莞当地派出所将案件转交深圳松岗派出所。
在派出所,两名保安否认了詹广文的指控,说没有绑架更没有杀人企图,也没有拿过詹广才的钱与手机。当记者再次询问詹广才时,詹广才又称手机应该是在4日当天与保安拉扯时,放在工厂办公桌上没来得及拿回来。松岗派出所民警表示,此事件应该为讨要工伤赔偿引起的纠纷,不能定性为绑架,当时在公路上也是詹广才自己要下车。随后,詹广才在派出所主动要求调解。在詹广才出示的调解协议书上,该厂赵厂长签名赔偿2500元,约定詹广才不再追究工厂任何法律责任,不再干扰工厂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