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讯 继广州市长张广宁在两会期间“豪言”要市民耐心等待,政府绝对有信心调控房价后,深圳市长许宗衡前日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深圳房地产价格1-2月份同比增长10.1%的平均水平,他“个人认为”仍然是过快的,还有调控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一份由建设部立项、上海社科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和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历时4年多完成的报告显示,经过宏观调控,上海房地产指数的增长速度从2003年到达顶点后开始放缓,与作为参照系的消费物价指数相比,上海房价上涨幅度正逐步回落,到2006年,上海房价指数高出消费物价指数6.2%,已经进入“正常”范围。
三个具有标本意义的国内大城市,相继出现房价跌落或领导决策层有意加大调控的现象,绝不是一个偶然。从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的多次讲话来看,中央已经在重建全国居民住房保障体系上开始了积极而稳妥的推进步骤,政府在居民住房领域承担更多的公共产品服务功能,已经是大势所趋。而“降价市长”的出现,似乎也可视为地方政府对中央决策的遥相呼应。
当然,对于民众来说,“‘降价市长’这面红旗能够扛多久”是一个关注度很高的话题。要捍卫“降价市长”红旗不倒,应当做好三个层面的长期博弈。
“降价市长”是一种亲民称谓,“降价”之说绝不仅仅是个人言行的随性发挥,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地方政府的政策走向,也可以看做是大众民意与政府决策的逐步合拍,是民众、政府与房价“看涨”利益集团的舆论博弈。我们不要小看舆论博弈的现实价值。事实上,近年来,包括房产商、部分经济学家在内的既得利益群体,对于“房价只会上涨”的风向造势,可谓不遗余力。舆论话语权争夺之激烈,充分说明了公共声音往往对政府决策会产生各种有形或无形影响,引导决策议程偏向。“降价市长”一出,大长了“房价有泡沫”论者的志气。
“降价市长”的出现也代表着新一轮政策博弈的开始。近年来由中央主导的房价调控,虽然历经波折,但大方向是对的——打击官商勾结现象,采用金融信贷、税收调整等经济杠杆,剔除某些资本过剩性流动环节。而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在逐步调整地方政府“卖地生财”的土地征收税分配模式、通过法律完善进一步增强民众在拆迁中的议价权和自主选择权、强化对银行贷款集中流向房产领域、打击房产虚假信息等方面,加快改革步伐。
“降价市长”既然下定调控决心,就要开始经济博弈的准备。除了加大土地供给力度、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在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上加大建设力度、贯彻小户型结构住房建设外,笔者以为更要明确一点,即加大住房配套基础公共设施的投入。比如教育资源、生活服务资源、交通资源、治安资源等的投入,曾经有房产商过多分担政府服务义务、又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购房者的现象,间接抬高了房价。政府在这些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责回归,才能体现在土地拍卖、交易环节征税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
目前,我国房地产领域存在种种隐性风险。比如房价上涨过快、一些银行大上快上房产贷款所导致的金融信贷危机。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房产投资六成为境外资本,已经开始表现出投机泡沫风险,房产商与某些权力掌握者进行幕后交易的腐败寻租风险。这些问题,需要上至中央、下至地方齐心合力,通过司法监督、行政管理乃至改变唯GDP增长模式,逐渐予以矫正。这也是广大民众对于“降价市长”之外的更高期望和更深切诉求。
编辑: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