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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管理负责人:新条例保障员工长期利益

2006-10-20 11:07:20





7月26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针对市民以及网友关注的热点和疑问,本报记者昨日专访了深圳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问:新条例将个人账户的规模调整为8%,且全部由个人缴费组成,单位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劳务工退保只能得到个人缴费部分,是否损害了劳务工的利益?

答:一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本义是规定员工工作时参保,退休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使参保员工能最终实现老有所养。而员工退保虽然得到了眼下的短期利益,但却丧失了将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可能,这和养老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对不退保而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员工,如缴费达到最低年限,退休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则其得到的长期利益会远比盲目退保多得多。

二是国家的政策一贯是鼓励参保员工转移和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目前国家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劳务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政策,以保障劳务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能有效地转移和接续。

三是为鼓励非户籍员工长期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减少盲目退保,新条例增设了非户籍员工领取一次性生活费的条款,规定达到退休年龄不满缴费年限的非本市户籍员工,除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外,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费。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月最低工资。

由此可见,新条例通过鼓励引导员工长期参保,实现员工退休后老有所养,从根本上保障了员工的长期利益。

问:新条例对以前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如何处理?

答:老条例实施期间,员工的个人账户为11%,新条例实施后,员工的个人账户为8%。但老条例实施期间已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额维持不变,所有权属员工个人,不会按新条例重新进行调整。

市民谈社保

四川籍女孩小余:

我从来没想过退保

我以前、现在都没有想过要退保,从1996年到华润万佳工作至今,公司也一直在帮我缴交养老保险。交养老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退休后,或者老了后有一笔固定的养老金,把个人账户的钱取出来没任何意义。深圳养老保险一个月至少有1000多元,就算自己老了干不动了,这笔钱也是够用的。即便以后不能呆在深圳养老,我也会把这笔钱转到老家回去养老。

现在虽然划入个人账户金额下降了3%,我个人觉得对我没有影响。因为我并不想现在取出这笔养老金,虽然个人账户金额下降了3%,但退休后,企业缴交的养老保险费用是会返还给个人的。现在下降了,退休后会返还,没什么影响。听说国家正在研究养老保险可以地区之间转移,而且转移过程中,企业缴交的部分会绝大部分返还给个人账户,所以我没有想过退保。

网友:

多少外来工能干到退休?

退保只能拿到个人缴费部分,深圳打工者有多少人能真正干到60岁等拿养老金?有多少外来工可以在深圳买满15年保险,可以做到退休呢?政府解决当务之急才是要务!

——奥一网

既然个人账户只有自己交的钱,请给我一个继续交的理由。我为什么不自己保管,自己存到银行?我自己的钱,我自己保管还放心,何必要通过社保中心呢?

——奥一网

编辑:上官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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